“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要求
——在 2024 年 6 月 6 日总院月度会上的讲话
侯涤洋
为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中国建材集团印发的《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有关要求,今天上午总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建材总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按(2024—2026 年)》,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推动总院及各级企业深入开展 10 大专项工作、统筹推进 38 项重点任务,最终目标是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在此,我对总院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强调以下四点要求:
1、压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2024 年底前,各级企业相关制度机制中要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集团将开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对新型业务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掌握并开展排查。
3、推动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常态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每月至少 1 次),每个月带队进行至少 1 次的全面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实施逐项销号管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开展事故教训吸取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各级企业要围绕事故警示召开 1 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 1 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开授课活动,进一步深挖根源、触动内心、动真碰硬,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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